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本会定名“西安思源学院校友总会”,英文全名为Alumni Association of Xian Siyuan University, 英文缩写AAXSU。本会是西安思源学院校友联谊工作的社会团体。
第二条本会宗旨是:继承弘扬西安思源学院“饮水思源、创新拼搏,至诚求真”的校风,敦笃“做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应用型大学”的励志;聚集各界校友,建立交流平台,促进校友和学校共同发展,并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。
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:沟通校友与母校、校友之间的联系,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,资源优势和广泛影响,为母校的发展做贡献。
第四条 本会的工作风格:饮水思源,真情互动、无私奉献、高效务实。
第五条 本会的工作原则:和谐相融、资源共享。
第六条 本会的使命:成为校友与校友、校友与学校、学校和校友与社会之间永久联系的桥梁,相识、相知、相助的纽带,终生学习和交流的平台。
第二章会员
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西安思源学院校友:
一、西安思源学院各个时期的毕业生、肄业生、进修生。
二、曾在西安思源学院任教、任职者;
三、西安思源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、访问教授、顾问教授、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。
第七条凡西安思源学院校友,经与母校校友联络处或各地校友会取得联系,填写登记表,承认本会章程,即为本会会员。
第八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一、在产生校友会各种机构成员时,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;
二、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;
三、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;
四、有限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。
义务:
一、遵守校友会章程;
二、关心校友会的工作,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三、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,促进学术交流;
四、积极向校友会刊物投送稿件。
第三章组织机构
第九条总会设理事会,由理事若干人组成。总会理事由学院和各地校友会协商推举产生,名额按地区分配。每届理事任期四年,可以连任。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。
第十条 总会设名誉理事若干名,名誉理事从对学院有贡献的人士中选任。
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
一、对外代表总会;
二、推举会长、副会长,商定下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;
三、讨论和决定总会工作的方针、计划及重大问题;
四、解释和修改《西安思源学院校友总会章程》。
第十二条 西安思源学院的董事长为当然会长,主持理事会工作,另从理事中推举产生若干名副会长。根据会长提名,决定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。
第十三条 理事会产生常务理事若干人,组成常务理事会。理事会休会期间,由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,行使理事会职责,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常务理事会。
第十四条 本会日常办事机构为校友会办公室,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其职责是:
(一)具体经办校友会的各项事务和完成日常工作。
(二)保持与各地校友组织及校友的密切联系。
(三)接待校友的返校、参观、访问、讲学等事宜。
(四)协助办好校庆活动。
(五)组织编辑、出版《西安思源学院校友通讯》等刊物、资料。
第十五条在校友集中的地区,可成立各地校友会,名称统一称"西安思源学院╳╳校友会"(如西安思源学院北京校友会);按照实际情况,在各地校友会下,可采取灵活、方便、多样的组织形式,更有效地开展校友工作。总会与各地区校友会建立密切的联系,但不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。
第四章经费
第十六条总会经费由母校资助、校友捐赠和以其他方式筹集。
第五章终止
第十七条本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困难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,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,同意终止,并由会长签署有关文件后,即可终止本会活动。
第六章附则
第十八条本章程 年 月 日西安思源学院校友总会第 届理事会通过施行。
|